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 Part I_Specialty translation_西安翻译公司-西安天风翻译咨询有限公司-专业法律翻译公司-权威英语翻译公司
当前位置:首页 > Specialty translation > 详细内容
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 Part I
发布时间:2009/11/19  阅读次数:10520  字体大小: 【】 【】【
5 翻译方法和要求
5.1实体名称信息
5.1.1实体名称应针对其构成分别采用汉语拼音拼写和英文译写。
5.1.2用汉语拼音拼写,应符合GB/T 16159的规定。
5.1.3用英文译写的规则由本标准其他部分规定。
  
5.2设施及功能信息
5.2.1以译錾枋┑墓δ苄畔⑽鳎纾盒欣畎布焱ǖ繪uggage Check,“行李安检”的功能必须译出,“通道”作为设施名称可不必译出。
5.2.2应尽量译出设施的特有性质,如:医药箱First Aid Kit。
5.2.3安全保障设备应尽可能简明译出其使用方法,如:求助按钮Press for Help。
5.2.4设施名称在英文中已习惯使用其缩写形式的,应采用相应的英文缩写,如:断层扫描室 CT Scan Room,自动取款机ATM。
5.2.5标有阿拉伯数字的功能设施信息译写直接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号看台 Platform 2,3号收银台 Cashier 3;也可以在阿拉伯数字前用“No.”,如:12号门Gate No. 12。
5.2.6通用类设施及功能信息的具体译法见本部分附录A。
  
5.3警示和提示信息
5.3.1以译出警示、提示的指令内容为主,如:旅客通道,请勿滞留Keep Walking或No Stopping,“请勿滞留”必须译出,“旅客通道”可不必译出。
5.3.2应明确信息所警示、提示的对象主体,如:旅游车辆禁止入内 No Admittance for Tourist Vehicles,不宜简单译作No Admittance。
5.3.3应结合使用环境,用语准确,如:请在安全线外等候Please Wait Behind the Yellow Line,“安全线”译作the Yellow Line。
5.3.4应注意语气得当,如:“请勿……”一般用Please Do Not …;也可使用Thank You for Not –ing,如:请勿触摸 Thank You for Not Touching;“请勿吸烟”在非明确严禁吸烟的场所可译为Thank You for Not Smoking。
5.3.5通用类警示和提示信息的具体译法见本部分附录A。
  
5.4词语选用和拼写方法
5.4.1内涵相同,但词语选用或同一词语的拼写方法在不同英语国家和地区有差异的,应采用国际上较为通用的用词和拼写方法。
5.4.2同一场合中的词语选用和拼写方法应保持一致。
  
5.5单复数
译文明确指向一个对象,应使用单数;如果译文所指对象不明确,宜使用复数形式。如:监督投诉Complaints。
  
6 书写要求
6.1大小写
6.1.1字母大小写应根据英语使用习惯。需要特别强调的警示性、提示性独词句可全部大写。
6.1.2短语或短句中第一个单词和所有实义词的首字母大写。
6.1.3语句或短语换行时第一个词即使是介词或冠词,该介词或冠词的首字母也需大写。
6.1.4使用连接符“-”连接两个单词时,连接符后面如果是实词则首字母大写,如果是虚词则首字母小写,如Door-to-Port Delivery。
6.2缩写
采用缩写形式应符合国际惯例。来自外来概念的中文缩略语,应使用外来概念原词的英文缩写。如:“世贸组织”应使用WTO。
6.3标点符号
6.3.1完整的语句应使用英文标点符号。单词或短语一般不使用标点符号,但若需要加以警示、强调时可使用惊叹号。
6.3.2短语类信息可使用符号代替相应的英文词语,如用“&”代替and。
6.4空格
6.4.1英文按单词分写,单词间空一格。
6.4.2标点符号后空一格。但“&”前后各空一格,连接符和斜杠符前后不得空格。
6.4.3英语单词使用括号时括号外前后需空一格,但括号内不空格,如:中医科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TCM) Department。
6.5换行
一般不换行。需要换行的,应尽量避免词中换行,无法避免的,应按音节分开,使用连接符“-”。连接符置于第一行行末。
6.6字体
制作标志时应使用没有衬线的英文黑体字。
我要评论
  • 匿名发表
  • [添加到收藏夹]
  • 发表评论:(匿名发表无需登录,已登录用户可直接发表。) 登录状态:未登录
最新评论
所有评论[0]
    暂无已审核评论!


关于天风 | 专业领域 | 翻译价格 | 质量保证 | 法律翻译 | 翻译培训 | 人才加盟 | 联系我们 | English Version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新型工业园信息大道1号(博士路与西部大道十字向西200米路南)阳光天地SOHO25号楼1505室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陕西同步律师事务所 张少冲

电话:029-81879987  81280292  传真:029-81879987 电子邮箱: xaskywind@126.com (业务专用)1261478357@qq.com(招聘专用)

专业西安翻译公司-西安天风翻译咨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许可,禁止转载! 陕ICP备090229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