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新闻出版总署叫停ungelivable等生造词_新闻资讯 News_西安翻译公司-西安天风翻译咨询有限公司-专业法律翻译公司-权威英语翻译公司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News > 详细内容
新闻出版总署叫停ungelivable等生造词
发布时间:2010/12/22  阅读次数:3413  字体大小: 【】 【】【
新闻出版总署叫停ungelivable等生造词 GAPP called off the use of coinages like ungelivable
  
核心提示:版署日前下发通知,通知要求禁止汉语出版物随意夹带使用英文单词或字母缩写等外国语言文字,禁止生造非中非外、含义不清的词语等。据了解,目前在网上使用频率很高的“ungeliable”等词汇将只能在网上流行,而不能进入出版物了。
Introduction: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Press and Publication has issued a notice to require putting an end to the random use of English words or letters in other foreign languages, etc. in Chinese publications, and prohibiting the coining of weird and ambiguous words. It is learnt that the words that are frequently used online such as “ungeliable” may only be spread in the cyberspace but can not appear on publications.
新闻出版总署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版物文字使用的通知》。通知指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及网络应用的大众化,在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书、互联网等各类出版物中,外国语言文字使用量剧增,出现了在汉语言中随意夹杂英语等外来语、直接使用英文单词或字母缩写、生造一些非中非外、含义不清的词语等滥用语言文字的问题,严重损害了汉语言文字的规范性和纯洁性,破坏了和谐健康的语言文化环境,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通知要求,各出版媒体和出版单位要充分认识规范使用汉语言文字的重要意义,严格执行规范使用汉语言文字有关规定。
通知要求,高度重视规范使用外国语言文字。出版媒体和出版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外国语言文字的使用规范化,尊重并遵循汉语言及所使用的外国语言文字的结构规律和词汇、语法规则。在汉语出版物中,禁止出现随意夹带使用英文单词或字母缩写等外国语言文字;禁止生造非中非外、含义不清的词语;禁止任意增减外文字母、颠倒词序等违反语言规范现象。汉语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必要的注释。外国语言文字的翻译应当符合翻译的基本原则和惯例。外国人名、地名等专有名词和科学技术术语要按有关规定翻译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通知要求,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出版物语言文字使用及质量的管理和检查。将出版物使用语言文字情况,尤其是使用外语规范情况作为出版物质量检查和年度核验的重要内容,并将其纳入日常审读范围。对违反使用语言文字规范的,要责令改正,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据了解,根据通知精神,目前在网上使用频率很高的“ungelivable”等词汇将只能在网上流行,而不能进入出版物了。
  
ungelivable
  
ungelivable这个词,虽然看上去是英语,却体现了中西合璧的造词逻辑。前缀“un-”在英语中表示否定,可翻译为“不”;后缀“-able”在英语中表示单词为形容词;而中间的“geli”却是直接音译自中文的“给力(geili)”。与其他英文单词相比,这一“中式英语”单词基本上符合了英语造词规则,唯一不同之处则在于老外绝对看不懂。
虽然老外看不懂,但是ungeli-able在中国网友中却大受欢迎。“昂给力围脖!”网友们不仅第一时间就弄懂了它的发音,而且举一反三,“不给力是ungelivable,给力就是gelivable。”“哈哈,这单词实在太gelivable了!”
各知名微博对此进行纷纷转载,转发量很快破万。网友戏称,ungelivable可能是有史以来传播速度最快的英文单词。
我要评论
  • 匿名发表
  • [添加到收藏夹]
  • 发表评论:(匿名发表无需登录,已登录用户可直接发表。) 登录状态:未登录
最新评论
所有评论[0]
    暂无已审核评论!


关于天风 | 专业领域 | 翻译价格 | 质量保证 | 法律翻译 | 翻译培训 | 人才加盟 | 联系我们 | English Version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新型工业园信息大道1号(博士路与西部大道十字向西200米路南)阳光天地SOHO25号楼1505室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陕西同步律师事务所 张少冲

电话:029-81879987  81280292  传真:029-81879987 电子邮箱: xaskywind@126.com (业务专用)1261478357@qq.com(招聘专用)

专业西安翻译公司-西安天风翻译咨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许可,禁止转载! 陕ICP备09022972号